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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标准制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众力科技园-编辑 发布日期:2022-11-21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标准制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五市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为推动两区建设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升“六新”产业标准化发展水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制定补助实施细则》(宁工信规发〔2021〕7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市场监管厅在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开展2022年度标准制修定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按照《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对产业标准体系构建的整体规划,围绕我区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需求,鼓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以标准优势巩固技术优势,不断提高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增强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以标准提升带动企业和产业质量提升。(三)坚持企业主体。紧紧依靠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确立企业标准对市场的“硬承诺”和对质量的“硬约束”。发挥富于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追求标准升级中创造更多优质供给。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主导或参与制修定,并正式发布的工业及信息化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社会团体主导制修定并正式发布的工业及信息化领域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应高于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三)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社会团体主导制定并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1.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2.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3.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四)企业和社会团体申报的标准应为2021年11月1日后正式发布的标准。(五)企业和社会团体主导、参与制定的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相关产业政策相抵触;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新技术、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推动产业发展。社会团体之间可开展标准化合作,共同研制或发布标准。(六)申报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自治区失信惩戒名单。(七)获得补助的企业和社会团体在推进标准化工作、分享成功经验等方面应履行相应义务,促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提高,自觉接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厅的监督检查。三、申报程序

(一)标准补助申报由企业和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荐,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

(二)申请补助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1.《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项目补助申请表》(见附表1);2.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单位的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补助的单位,应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申请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市场监管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遴选出标准补助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区域发展特点和产业发展实际,组织辖区内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申报,并于12月5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及标准补助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科技促进处(联系人及电话:朱玉娟0951-6363455)。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制定补助申请表2.标准制定补助申报企业(社会团体)自评报告3.标准制定补助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