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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众力科技园-编辑 发布日期:2022-12-19

 

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电商包抓发〔2022〕1号

自治区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审定,现将《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

2022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消费促进、创新引领、数字赋能等方面的作用,加快线上线下双向融合发展步伐,实现我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深入推进“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领作用,通过加强产业规划、政策引导、环境优化,促进全区电商稳健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电商资源要素合理集聚和有序流动,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赋能。突出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以创新为引领,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支撑,加快电商理念、政策、业态、模式、服务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加快电商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推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结合,带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互通。

——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发展。“电商赋能产业提质升级,产业转型带动电商跨界发展”互促互进,着眼立足禀赋、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激发潜力,促进电商全面发展;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关键问题,分类施策,以点带面,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巩固提升全区产业电商优势。

——坚持内外联动,协调发展。突出目标导向,以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国际合作效率提升。对内,持续扩大优质电商产品与服务供给,助力“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提档升级;对外,加快跨境电商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合作,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

(二)发展目标。

2027年,全区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强,电商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显著提升,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为对外开放重要载体,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升、模式业态繁荣发展、产业体系生态完善、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全区网络交易额年均增长10%以上,突破2800亿元,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突破640亿元,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引擎。

重点任务

(一)培优育强电商市场主体。

1.做大做强电商平台企业。依托电商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企业落户宁夏,推动设立区域性总部,加大布局电商物流、运营、结算等功能型总部,提升总部能级、拓展总部功能。依托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绿色食品、特色农业、文化旅游、跨境电商等产业优势,巩固提升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品牌。支持二手车、再生资源、智慧生活类产品等专业交易平台建设,满足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通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集聚发展电商服务企业。围绕电商产业链薄弱和缺失环节,引进培育电商物流仓储、电子支付、人才培训、研发设计、策划运营、品牌推广、数据分析、外贸综合服务等电商服务类企业,不断健全完善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积极引导云计算、IT基础设施以及专业IT咨询、实施及电商运营等服务的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为电子商务企业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推动全区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通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电商应用企业。引导我区优势行业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择优重点支持一批本土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大型零售企业、“老字号”企业以及服装、家居、副食品、葡萄酒、枸杞、牛奶、滩羊、电子等专业市场开办网上商城,利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物品编码、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营销渠道,加快向需求导向型和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建设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大型网络零售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4.努力打造电商品牌企业。组织实力强、信誉好的电商企业和商家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网上年货节等网络促销活动,推进品牌建设,引领品质消费。立足传统实体品牌、老字号、特色产品等资源,引导企业开展网上分销或零售,运营线上地方特色馆、旗舰店,借助电商渠道赋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着力打造一批本土互联网品牌、新国货,培育一批具有宁夏地域文化元素、特色IP的高附加值电商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聚能做强电商产业载体。

1.优化电商产业园区布局。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合理规划和布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园区,聚合优势资源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聚集区(基地)。引导各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承载能力、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加强服务创新,集聚电商要素。以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为带动,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集聚打造电商产业集群。充分依托装备制造、休闲食品、电子制造、新型材料、纺织服装、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集群,释放各地优势资源及产业潜力,发展“产业带+互联网”,打造电商产业集群。支持电商产业集群积极探索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路径,在推动产业数字化、巩固电商帮扶成效、开展外向型合作及绿色发展等方面率先探索,逐步发挥示范、引领和牵动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振兴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内培外引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1.加快银川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建设银川跨境电商综试区为示范引领,形成各地跨境电商错位互补、联动协同发展格局,促进全区跨境电商产业全面发展。支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优先开展非侵入式查验;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海关跨境电商利好政策,畅通跨境电商转关渠道,推行信用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跨境电商涉嫌走私等违法行为,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大力实施“互联网+园区+产业”发展模式,建设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及楼宇经济为载体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培育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力争到2027年,培育不少于5个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重点扶持150家以上跨境电商企业,银川市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厅、银川海关,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新型对外贸易方式融合创新。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和市场采购贸易有机融合发展,推动新型贸易方式一体化、规范化、高效化运作,提升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探索跨境电商政策、模式及业态创新,集聚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核心企业,引导本地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通信信息企业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优化服务供给,引导出境消费回流。支持企业利用海外网络销售平台、国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建立海外分销体系,开展境外网络销售业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银川海关、宁夏税务局、通信管理局)

(四)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

1.培育农业农村产业新业态。推动电子商务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深度融合,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多元化、品牌化、可电商化水平,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鼓励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载体,宣传推广乡村美好生态,创新发展网络众筹、预售、领养、定制等产销对接新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推动农村电商与数字乡村衔接。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数商兴农”,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订单农业,加快“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建设,赋能赋智产业升级。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大数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监管体系,促进数字农业发展。衔接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推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培育县域电子商务服务。大力发展县域电商服务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县域服务机构,辐射带动乡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支持农村居民立足农副产品、手工制品、生态休闲旅游等农村特色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促进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健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优化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创新物流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品质化、品牌化发展模式,提升农村产业化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1.引导生产制造智能化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与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协同创新,推动传统制造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以电子商务为牵引的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进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支持发展网络智能定制,引导制造企业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贯通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流程,发展按需生产、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用户直连制造(C2M)等新模式。支持发展网络协同制造服务,实现企业网上接单能力与协同制造能力无缝对接,带动中小制造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打造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加快订单、产能、物流、渠道等资源整合与数据共享,打通产业链协同的信息“堵点”,加速采购、销售、金融、物流、仓储、加工及设计等供应链资源的数字化协同,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产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进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实施工业3D打印核心技术开发、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项目,建成使用100个以上企业级、10个以上行业级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支持数字化服务商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将比较成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行业内企业开放。支持互联网企业利用数据资源和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面的能力为制造企业赋能。培育一批工厂数字化改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智慧供应链等领域的专业化服务商,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构建数字生活消费体系。

1.打造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支持各类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3D打印等新技术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创新网络消费方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大力发展智慧零售,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商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推动智慧体育场馆建设,鼓励餐饮外卖、共享出行等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和智能化升级,加强智能信包箱(快件箱)、智能取餐柜、智能外卖柜等服务终端建设,进一步丰富线下数字化消费场景(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丰富线上生活服务新供给。大力拓展文旅、医疗、教育、体育等便捷化线上服务应用。深化“互联网+旅游”,发展智慧化和体验式的在线旅游服务,促进文旅商产业协同发展。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充分运用互联网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提供在线挂号、复诊、远程医疗和随访管理服务,加强对互联网医院监管,推进健康医院数据共享,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提供兴趣养成、职业技能、终身学习等优质资源的在线教育,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鼓励线上线下教育机构(不含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共享。(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满足线下生活服务新需求。推动生活服务业电子商务深度应用,开展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数字化水平,推动居民生活和公共事务缴费的线上化便利化。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模式,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创新家政服务业发展模式,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家政行业精细化分工和共享发展。推动发展无接触式交易服务,深化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优化完善前置仓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提升末端配送精准服务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七)培育电商新业态新模式。

1.大力发展直播电商。支持各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园区、电商公服中心等,加强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平台、MCN机构、直播专业服务机构、电信运营商专业公司等入驻,在全区形成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电商基地。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创新推进直播电商赋能线下商贸、特色农业、装备制造、文化旅游、会展经济等实体经济发展,引导直播电商与城市生活、产业发展融合发展,发展网红经济。(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创新发展新零售。优化新零售业态布局,鼓励各地在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空间资源的基础上,在主要商业街、综合体等商业载体优先布局各类新零售业态,在居民区加快社区小店新零售业态布局,不断提升新零售对居民消费覆盖面。加强新零售市场主体引进和培育,探索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无人值守货柜、无人便利店、生鲜社区店等新模式的应用,丰富便利性、体验式、智能化消费场景。(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规范发展社区电商。鼓励各类主体开展社区电商体系建设,推动传统零售整合线上资源,提供购物、缴费、订餐、家政、社保、养老、医疗保健等线上服务。规范发展社区线上购物平台,方便居民在线购买生鲜食品、日用消费品、非处方药品等生活用品,鼓励企业发展共同配送、社区“前置仓+提货站”等社区团购新模式,推动农产品基地直供、消费品厂店直达(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厅、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推动发展绿色电商。引导电商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绿色运营体系,加大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数据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等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推动节能减排。鼓励主要电商平台企业和寄递企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落实包装绿色治理要求,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形成从生产到使用再到分类回收处理的快递绿色包装治理闭环。大力发展和规范二手电子商务,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八)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支撑。

1.强化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将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区招才引智计划,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技术研发、策划推广等高级电商人才,对符合全区高素质人才引进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技术研发单位联合建设专业人才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电商创客孵化对接,开展电子商务岗位培训和职业认证工作。促进电商人才创业创新,提供人才、技术、资金支持和创业平台服务,促进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提升电子商务监管水平。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电子商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包容期监管方式。对电子商务企业实施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三张清单”制度。持续完善电商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电商企业开展诚信承诺,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发展新型互联网监管机制,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一信用评估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估、发布渠道,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支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地统筹协调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切实推动各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合作,形成合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出台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服务业电商项目发展支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电子商务行业实际情况,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督导电子商务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护知识产权,打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为电子商务企业保驾护航。(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宁夏税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电子商务统计数据采集和监测,完善统计口径、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完善企业直报和第三方数据相结合的统计体系,重点做好支柱行业、优势产品、跨境商品的监测工作。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电子商务企业构建电子商务数据库,为企业运营、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有效数据。(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统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行业自律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特色行业协会相关行业组织沟通政府、联系企业、行业自律、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协同推进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