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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关于《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通知

来源:众力科技园-编辑 发布日期:2023-08-31

 

 

关于《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银党办[2023]14号),针对第三项聚焦实体经济,着力推动企业增产提效的第20条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有关政策内容,根据《落实<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内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云标杆企业评定及奖补

(一)申报条件

1.在银川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和制造服务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近两年在“上云”方面有连续性的投入,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

3.企业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已达到较深的云应用程度,通过使用云服务和平台在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方面,解决了企业的“痛点”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各县(市)区、各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

(三)认定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银川工业项目申报平台(https://xmglsmenx.com.cn/smenx-xmgl/login.do)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认定资料。

2.初审推荐。由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需对材料完整性以及企业经营状况等作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企业一律不得审核通过

3.工信局复审。市工信局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第三方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等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并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信局发文正式公布。

4.奖补推广。被认定“上云标杆”企业,按照《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银党办[2023]1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总结梳理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和成效,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

(四)支持政策

1.对被评定为“上云标杆”企业,按照上云费用的 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2.合同内容仅为以下内容的,不符合认定评审要求,具体为:一是仅为线上办公软件、智能通讯软件、视频会议软件、在线教育、虚拟云桌面、超高清视频、全息投影视频等各种工具及解决方案;二是土建、厂房建设和纯设备采购;三是其他与上云上平台无关的产品和服务。

3.上云费用以实际支付额为准,应是合同额与发票额、银行付款凭证额等中以相对低的数额。

4.具体政策解读详见《落实<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附件4)。

(五)申报材料

1.“上云标杆”企业申报书(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经营业务列表及企业简介:

4.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5.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内“上云”相关项目建设投入有关合同、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或者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6.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咨询

项目申报咨询:李丹0951-6888662,王苗0951-6888331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程博0951-5699328

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方向

(一)申报方向

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环节数字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买数字化转型服务或产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宁东)。

2.购买合同双方非母公司和全资(控股)子公司等垂直从属关系;

3.购买合同内容仅为以下内容,不符合支持条件,具体为:一是线上办公软件、财务管理软件、智能通讯软件、视频会议软件、在线教育、虚拟云桌面、超高清视频、全息投影视频等各种工具及解决方案;二是土建、厂房建设和纯设备采购;三是其他与数字化赋能无关的产品和服务。

4.投资额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应是合同额与发票额、银行付款凭证额等中以相对低的数额。

5.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年度内未发生过严重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及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各县(市)区、各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银川工业项目申报平台(https://xmglsmenxcomcn/smenx-xmgl/login.do)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申报资料。

2.初审推荐。由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主管部门需对项目真实性、材料完整性以及项目实施条件等作严格审查,重点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投资额度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项目一律不得审核通过。

3.审核公示。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项目进行复审,并进行专家评审。对拟支持的企业名单,征求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及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计,并拨付支持资金。

(五)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建设情况.

2.硬件设备及软件设备投入清单

3.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购买合同、增值税认证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4.项目现场或者平台截图。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六)其他说明

具体政策解读详见《落实<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附件4)。

(七)申报咨询

项目申报咨询:李丹0951-6888662,王苗0951-6888331网上系统技术咨询:程博0951-5699328

三、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梯队企业方向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以自治区发布的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梯队企业名单为基准,企业在2023 年首次入选软件和信息技术梯队企业名单,或者2022年已入选且2023年实现梯次上升(例如,从2022年的特色企业晋升为2023 年的骨千企业),则按照2023 年自治区级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梯队企业名单的龙头、骨干、特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 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1)。

(三)相关要求

具体政策解读、办理流程详见《落实<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附件4)

(四)申报时限

以自治区发布梯队企业名单时间为基准两周内完成申报工作

(五)受理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市网信局 (银川市行政中心东楼 1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ycswxjyyk@163.com。

(六)申报咨询

银川市网信局张嘉悦6889680

四、支持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方向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企业开展 5G、VR/AR、物联网等典型场景示范应用项目,年度内新建的 20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自主申报。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2.初审推荐。各园区企业经过园区统一初审后由园区管委会填写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汇总表(附件3)推荐至市网信局,非园区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市网信局(银川市行政中心东楼1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ycswxjyyk@163.com

3.具体政策解读、办理流程详见《落实<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附件4)。

(四)申报时限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各园区管委会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

(五)申报咨询

银川市网信局张嘉悦6889680

附件:1.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申报书(2023年)

2.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2023年)

3.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汇总表

4.关于印发《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 稳经济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银川市网络信息化局

银川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

工业技改、新型工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双创平台;服务业专项、战略型新兴专项,以及农业系统、商务系统、人社系统的资格认定、荣誉奖励、资金申报类项目;研发费用归集核算、项目申报规划等业务